优化环境强信心 精准支持促发展 ——解读《甘肃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2023/12/21 11:05 来源: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 燕春丽

  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燕春丽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从小到大、由弱到强,在创造就业、促进创新、增加税收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国有经济、民营经济各有优势、各具特色,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缺一不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结合我省实际,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甘肃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提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和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使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全省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新篇章提供重要支撑、发挥更大作用。

  《若干措施》明确,到2026年,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达到6000亿元以上、年均增速达到8%以上。民营经济对全省的税收、地区生产总值、技术创新、城镇劳动就业和企业数量的贡献持续增加,民营经济发展水平和质量明显提升。

  市场预期: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不仅要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也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排忧解难。

  《若干措施》提出,凝聚共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引导全社会正确认识民营经济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创新、增加就业等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营造尊重民营企业的社会氛围。加强对优秀企业家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的宣传报道,定期发布甘肃省民营企业50强,增强企业家的荣誉感和社会价值感。对在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切实弘扬企业家精神。建立部门协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以负面舆情为要挟进行勒索等行为。平等对待本地民营企业和外来投资者。

  持续放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健全市场准入壁垒投诉和处理回应机制,持续做好典型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参与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禁止招标人对民营企业设置歧视性门槛、随意提高条件限制。

  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破除各种针对民营经济发展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建立有违公平竞争问题投诉举报和处理回应机制。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检查力度,及时依法查处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公平竞争问题。

  强化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提升“信用中国(甘肃)”网站服务能力,归集涉企信用承诺和履约践诺信息,严格按照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实施失信惩戒。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做好政府违约失信投诉处置和违约失信行为认定,加强政府信用信息归集力度,推动失信惩戒措施落实。

  政策支持:实施精准有效措施

  《若干措施》精准制定了各类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完善政策执行方式,加强政策协调性,切实解决民营企业实际困难。

  《若干措施》明确,健全政策法规制度。深入实施涉企法规政策,加大涉企政策宣传和执行力度,明确政策联络员,受理企业政策咨询、投诉建议,建立涉企优惠政策目录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依法依规履行涉企政策调整程序,根据实际设置合理过渡期。

  针对近年来民营经济发展中的新问题,《若干措施》主动回应了融资难、融资贵及“要账难”等普遍关切和利益诉求。

  加大有效信贷支持。建立“政银企保”精准长效对接机制,联动化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持续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民营企业首贷、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组织发挥灵活便捷、小额分散优势,更好服务小微企业、“三农”等领域。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总对总”批量业务合作,推广“见贷即担”“见担即贷”业务模式,开展“随借随还、循环授信”批量快贷业务,力争将普惠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降至1.5%以下。

  加强直接融资支持。健全上市后备企业推荐、筛选、培育工作机制,支持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首发上市,在新三板挂牌和甘肃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在债券市场融资。加大项目推介力度,建立面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平台。筛选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建立全省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对入库项目加强融资保障和要素保障,实现民间投资增速高于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的目标。推动支持政策“不来即享”,针对民营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建立支持政策“免申即享”机制,推广承诺办理、区域评估、容缺受理、模拟审批、代办服务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秒批秒办”等改革成果。

  健全信用评级和评价体系。完善甘肃省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对各类企业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与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和相关金融机构共享评价结果。健全完善全省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持续提升“甘肃信易贷”平台服务质效,有效提升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能力。到2026年,通过“信易贷”平台实现金融机构向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超过1000亿元。健全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加强对恶意拖欠账款案例的曝光。

  同时,推动民营企业人才引育留用,畅通人才流动渠道。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大力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面向企业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嵌入式培训,创新打造“鲁甘人力”“津甘技工”“鲁甘工匠联盟”等东西部劳务协作品牌。

  法治保障:分清纠纷与犯罪界限

  《若干措施》提出,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大对民营企业的司法保护力度,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坚决保护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合法财产权,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其他涉案财产与合法财产,严格区分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严格区分涉案企业负责人个人财产与家庭成员财产,坚决防止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

  加强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民营中小微企业原始创新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假冒专利、恶意抢注商标等行为,严格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等制度,着力解决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成本高”等问题。

  实施公平统一的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涉及民营企业行政执法行为和自由裁量权,开展柔性执法、服务型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杜绝选择性执法和让企业“自证清白”式监管。

  落实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严格执行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制度,清单外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政府定价。完善涉企违规收费举报投诉线索高效查处、信息共享、联合惩戒等工作制度,公开曝光违规收费典型案例。建立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优先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成果,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若干措施》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全力推动民营经济加快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若干措施》提出,引导民营企业合法合规经营。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风险防范管理,建立具有公平性、竞争力和激励性的用工制度和薪酬体系,推动质量、品牌、财务、营销等精细化管理,推行科学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依法规范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

  支持提升创新能力。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设立联合实验室或研发中心,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培育更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打造一批创新能力强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范围,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每年支持民营企业不低于70%。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民营企业联合开展攻关研究,通过企业出题、政府搭台,围绕企业需求开展产学研及成果转化。

  实施“三化”改造。支持民营企业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对关键工序核心设备更新改造,持续提升企业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推动民营企业实施高端化、智能化改造,提升企业数字技术应用能力,鼓励企业建立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为民营企业数智赋能。

  鼓励民营企业实施质量品牌战略。借助中国品牌日、“甘味”农产品推介、省政府质量奖等载体平台,积极宣传推介甘肃省具有影响力的民营企业。引导民营企业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打造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

  发展空间:用好国内国外市场

  民营经济活则经济活,民营经济稳则经济稳。《若干措施》聚焦拓展民营经济“生意圈”,引导民营企业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构建国民共进产业链合作新模式。

  《若干措施》提出,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推动中央在甘企业和省属重点企业发挥好产业链主体支撑和融通带动作用,与民营企业在技术研发、产业链延伸、原料供给、产业配套等方面开展合作,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多种方式将产业链条相关环节依法依规委托给民营企业,在改制分离辅业、生产性服务业和高新技术溢出等方面加强合资合作,促进大中小企业在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数据链、资金链、服务链、人才链全面融通,构建国民共进产业链合作新模式。

  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助力拓展国际市场。积极为中小型外贸企业提供国别政策、合作项目及舆情风险等信息咨询服务,指导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合作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法律、财务、技术尽职调查。以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为重点,组织民营企业参与国际性、综合性展会展览,帮助民营企业扩大品牌知名度。

  《若干措施》还提出,强化对民营企业家思想政治引领,发挥老一代民营企业家传帮带作用,引导年轻一代继承发扬听党话、跟党走的光荣传统。引导民营企业家履行社会责任。加强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深入落实领导干部包抓联企业制度。拓宽企业诉求反映渠道等措施。

  《若干措施》在提出具体举措的同时,也确定了每项任务的落实分工,压实责任,明确了“谁来干”,让民营企业明白遇到问题时“该找谁”。

  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以更实举措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以更严要求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各项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

  本版照片均由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瞿娟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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