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患于未“燃”——筑牢电动车火灾防控根基

 2024/03/22 11:53 来源: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 房惠玲

  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房惠玲

  2024年2月23日,江苏南京雨花台区明尚西苑居民楼发生火灾。经初步分析,火灾为6栋建筑地面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处起火引发;2月25日,北京丰台马家堡街道旭日嘉园小区乙10号楼北侧一电动车棚发生火灾,火灾原因初步认定为因电池故障引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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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消防救援局的统计数字显示,2022年全国共接报电动自行车火灾18000起,比2021年上升23.4%;2023年全国共接报电动自行车火灾21000起,相比2022年上升17.4%。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因其出行方便,成为诸多人选择的交通工具,但由于部分居民违规改装、过度充电、充电器使用不当等不安全行为,给住宅小区带来巨大的火灾隐患。

  近日,兰州市住建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区住建、房管、物业部门切实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宣传培训,约谈辖区内存在安全隐患的重点物业小区负责人及大型物业企业主要负责人,进一步提高居民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业主自觉杜绝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等行为。

  记者走访兰州市多个小区发现,大部分小区电梯里、楼道间都贴有关于电动车消防安全治理的通知、电动车安全警示等标语,小区内也有专门存放电动车的地方,但充电桩较少,有的小区没有公共充电桩,一些老旧小区依然没地方充电,还存在飞线充电、在家充电等问题。

  “小区里的电动车充电桩太少了,有时候排队也充不上!”很多市民对此很无奈。

  “与其找充电桩充电还不如从家接线充电。家里接线给电动自行车充电1度电0.52元,充电桩每度电价格是2元,而且充电桩太少,不方便。希望国家从源头上把控好电池质量关,社区、物业也多建一些充电桩,让我们充电更方便。”市民席先生说。

  记者了解到,为提高居民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兰州市住建局将持续深入开展物业小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各自管理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的管理责任,及时劝阻不安全停放、充电行为。同时,稳步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积极将新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纳入完善类改造。

  采访过程中,兰州某小区物业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小区大约有200辆电动车,现有停车棚根本不够使用。最近,他们规划在相邻的楼宇间焊接几个车棚,让小区电动车有地方存放。目前,充电桩也只有一处,一次能同时充电20辆,还有几处正在申请安装。他们每天在群里呼吁不能在家充电,电动车不能进电梯,不能乱停乱放,秩序员也在查楼,业主也会举报,小区基本没有电动车上楼。

  连日来,甘肃消防救援队伍也多形式开展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整治行动,进一步筑牢社会火灾防控根基。白银消防大力推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行动,将电动车火灾整治纳入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大力推广设施建设,要求小区物业规划建设电动车智能充电桩,并在周边配齐足够的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积极引导电动车业主按照规定进行车辆停放、充电。张掖消防深入辖区电动自行车集中销售点开展检查,重点查看了电动车销售场所的经营资质、进货渠道以及所售电动车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从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

  兰州市西固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蒋佩良说:“我们成立了专项检查小组,与西固区住建、应急等部门配合联动,深入居民小区、农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场所,对电动车停放和充电情况进行排查整治,帮助相关单位做好公共区域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集中设立停车棚,从源头上加强电动车消防安全管控。大队宣传员与消防志愿者、网格员深入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电动车销售、维修网点等开展面对面宣传,发放电动车防火知识以及火场逃生要诀等宣传资料,呼吁引导广大群众通过‘12345’火灾隐患投诉举报电动车违规停放、入户停放或‘飞线’充电等违法行为。”

  甘肃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马亚萍建议,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骑行者的使用安全意识,规范骑行者骑行和使用电动车的行为;完善电动车充电配置,在电动车专用公共停放区,配备一定数量的充电设施;结合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将电动车充电设施列入改造规划或计划中;在新建住宅或写字楼等大型建筑物规划时,将电动车充电设施配套建设列入规划和验收项目中;前移阻止电动车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隐患关口,从根本上杜绝因电动车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隐患;相关管理单位应将电动车充电设施配置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加大相关场所的检查监督力度,为广大市民提供祥和安全的社会环境,切实提高市民的安全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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