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转账记录怎样才能要回借款?

 2024/04/15 10:03 来源: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 苏叶

  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苏叶

  案例:2020年底,宋某以做生意急需用钱为由向李某借款20万元。李某与宋某相识多年且关系一直不错,于是便爽快答应了宋某的请求(未要求宋某出具借条),并通过银行转账将20万元汇入宋某的账户。两年过去了,宋某非但没有还钱的意思,就连借款一事都矢口否认,李某遂向兰州市西固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宋某偿还20万元欠款。

  宋某辩称,这笔20万元的转账根本不是所谓的“借款”,而是其与李某共同投资的“投资款”。原来,宋某在2020年底经朋友牵线,准备在兰州投资房地产生意,由于当时资金不够,于是拉着好友李某合伙投资,并口头约定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后受疫情影响,投资的房地产项目迟迟没有开工,这笔20万元的投资款也就没了下文。为了证明自己所言非虚,宋某还向法官出示了他和李某的微信聊天记录,其中多次出现“公司业绩”“回本”“收益”等内容。

  原告李某除了银行转账凭证之外,既没有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借贷关系成立,也没有对被告的抗辩提出相反证据,故兰州市西固区法院驳回了原告李某的诉讼请求。

  现如今,人们之间的金钱交易大多依靠网上转账,借款方式大部分也是如此。那么,仅有转账记录能不能证明借贷关系要回借款呢?我们邀请甘肃正步律师事务所的姜剑霄律师来以案说法。

  记者:仅有转账记录能不能证明借贷关系?

  姜律师:转账记录是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借款证明的。转账记录一般属于证据类型中的电子数据,只要转账记录是真实客观的,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的存在,经法院查证属实,可以作为借款证明来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通过上述规定可知,法律虽然允许原告在没有借条及其他证据的情况下仅凭银行转账凭证提起诉讼,但此时只要被告提出证据证明双方之间不存在借贷关系,那么原告还需要进一步举证证明借贷关系成立,否则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记者:借款和投资,二者究竟有什么差别呢?

  姜律师:简单来说,借款是一种债权行为,除事先明确约定利息的之外,一般不以获取额外收益为目的,故在借款关系中无论债务人的经济能力如何,都应当依约履行还款义务。投资则是一种处分行为,其目的是获取不确定的经济利益,因此投资存在一定的风险,除非另有约定,否则投资人在投资失败后一般不得要求返还投资款。

  记者:如果只有转账记录怎样才能要回借款?

  姜律师:如果只有转账记录,想拿回借款必须先想办法把借贷合同关系固定下来。可以先让对方补写借条或者还款计划,并将对方承认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合同关系的谈话进行录音。同时寻找能证明存在借贷合同关系的证人。

  需要提醒的是,“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在借贷关系中,书面的借条、借款协议是证明双方借贷关系的最有力证据。因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一定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条,除写明出借人、借款金额、借款交付方式、借款期限、有无利息及利息标准外,还应写明借款人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等身份信息。微信聊天记录、短信、录音等都是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证据。除借款时的沟通记录,借款到期后,亦可通过微信、短信、电话向对方催要借款,并保留催款记录。还有银行转账、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现金收据等实际交付借款的凭证也要留存。因现金交付很难举证,应尽量通过转账方式交付借款。如果碍于面子,不好意思让对方打借条,可以在转账时备注“借款”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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