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甘肃分公司”)拟对兰州绿色农垦材料有限公司部分债权资产与抵押人张继成进行债务重组,现予以公示。
一、标的债权情况 截至处置基准日2024年6月30日,兰州绿色农垦材料有限公司债权资产余额人民币3,040.45万元,其中债权本金余额1,581.45万元,表外利息531.31万元,孳生利息919.46万元,代垫费用8.22万元。上述债权余额包含两笔借款,本次拟债务重组债权仅涉及其中一笔借款,债权本金为800万元及其相应利息,债务人位于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572号(兰海物流钢材总部1号楼4楼1411号),2019年已停业;保证人张以勇、王道宏已脱保。抵押资产为张继成名下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湖街道西湖东路25号(现为55号)第1单元4层401室住宅,证载面积56.90㎡。该笔债权目前已终结本次执行。
二、重组价格 《债务重组协议》签署后三个月内,抵押人张继成或其指定第三方(房屋资金监管账户)向中国信达甘肃分公司还款42万元,债务重组款项来源为抵押人张继成通过房屋中介转让其名下抵押房产的转让款。抵押人张继成或其指定第三方(房屋资金监管账户)按期、足额向我公司偿付完毕上述款项后,中国信达甘肃分公司豁免其抵押担保责任。
三、征询、报价或异议受理 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或愿出高于42万元价格收购者,债务重组方案暂缓实施,有异议处理异议,有愿出高价的启动公开处置程序;如没有,将实施债务重组方案。该笔债权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该债权的有关情况请查阅我公司网站,网址www.cinda.com.cn。
公告有效期:7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7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甘肃分公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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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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