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煤炭大院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中央、省、市区关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等文件要求,为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等程序,切实做好甘肃煤炭大院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事项的社会经济影响和涉及群众意见、建议开展意见征询,现就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事项名称:
甘肃煤炭大院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
二、事项概况:
因甘肃煤炭大院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需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甘肃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及其他特殊情况的调查认定处理意见》《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操作规程》《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决定对该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征收,并负责该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工作。由兰州市城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房屋征收工作,并委托城关区人民政府东岗西路街道办事处具体实施征收补偿工作,负责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三、征收范围:
天水南路319号—421号(单号)、447号—455号(单号)、461号、一只船南街1号、3号、5号、9号—21号(单号)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附属物,具体征收房屋的范围以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建设红线图为准。
四、公众意见征求内容:
评估单位受兰州市城关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委托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甘肃煤炭大院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范围内相关利益群体的意见、建议及诉求,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提出防范化解措施,评价事项的风险等级。
五、意见征询方式:
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相关利益群体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以填写《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问卷》方式,向评估单位反映相关意见、建议及诉求。
六、评估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名称:甘肃鑫启泰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3884号
邮 编:730000
联系人:曹工 13321217857
何工 17789665825
甘肃鑫启泰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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