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放宽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2024/11/15 09:16 来源: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 李明娟

  甘肃经济日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李明娟)11月14日,记者从兰州新区管委会获悉,《兰州新区配租型保障房建设管理办法》正式下发。该办法进一步放宽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取消申请人具有新区户籍或居住证,且在新区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或自主创业、企业在新区注册登记3个月以上的条件,调整为新区城市居民、自由职业者,城乡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进城务工农民等在新区工作、生活且未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的人员均可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并简化审批程序,基本达到申请即入住。

  兰州新区配租型保障房实行以实物配租为主、租赁补贴为辅的保障方式,即政府或其他投资主体提供住房,出租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家庭、单位或个人(简称“承租人”),承租人依据租金标准、租赁面积承担租金及物业、水、电、气、暖、信等费用。配租型保障房管理实行房源统一、统筹分配,按照承租人承租范围、保障条件等分类收取租金。新建的成套配租型保障房,户型面积以原70平方米为主,最大不超过90平方米,调整为以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的中小户型为主,最大不超过140平方米;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户型面积由原40平方米调整为5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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