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9日电(记者罗沙、冯家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最高人民法院9日发布5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典型刑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教育、警示、震慑作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据介绍,人民法院依法惩治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清除“蛀虫”。在燕某、孙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中,二被告人作为某控股公司董事,收受贿赂5.6亿余元,造成所在公司巨额经济损失,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十个月、十五年。
石某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案,是依法惩治互联网企业工作人员腐败犯罪的典型案例。石某玉作为某互联网企业工作人员,收受贿赂608万元并侵占公司财物366万元,严重侵害所在互联网企业权益,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最高法指出,民营企业工作人员非法收受贿赂和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样,都是犯罪行为,都要被定罪量刑并追缴犯罪所得,最后终将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同时,人民法院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秩序犯罪。张某剑是某工程项目工作人员,负责门岗保卫、工地进料、施工安全等工作。他借此欺行霸市,强迫某装饰公司等多家商户从其处购买高于市场价格的水泥、沙石等装修材料,强迫交易数额共计92万余元,被人民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最高法表示,人民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依法平等保护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版权声明
1.本文为甘肃经济日报原创作品。
2.所有原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甘肃经济日报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对接。如需继续使用上述相关内容,请致电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联系电话: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