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及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甘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甘肃鑫铭晟商贸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甘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通渭县振兴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担保人享有的金融债权、担保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及实现债权时产生的相关费用等,依法转让给甘肃鑫铭晟商贸有限公司。甘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偿债义务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甘肃鑫铭晟商贸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偿债义务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甘肃鑫铭晟商贸有限公司履行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甘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甘肃鑫铭晟商贸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9日
注:1.本公告清单所列示的贷款本金余额、利息余额均截止本次交易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24:00止,之后产生相关利息仍按原借款合同约定执行或依照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方式执行。2.联系人:李志卫 联系电话:18293285668
表格详见当日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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