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经济日报张掖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郑朝华)10月21日,张掖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张掖市地下水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情况。该《条例》已于2025年7月31日获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批准,8月14日由张掖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将于202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

作为张掖市“小切口”立法实践,《条例》制定历时近两年,紧密结合当地作为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和粮食生产基地的实际,聚焦地下水超采治理、水预算管理等7大焦点问题。立法过程中,通过线上线下结合、座谈交流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234条,将“定额管理、轮次配置”等节水实践经验上升为制度规范。

《条例》共三十条,不分章节,明确了地下水取用水总量和水位“双控”机制,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与基本生态用水;同时对超采区实行取水许可提级审批,禁止新建扩建高耗水项目,并规定冬春季“人工回灌”等补水措施。此外,还强化了用水计量监管与违法处罚指引,为张掖建设新时代全国节水型社会新标杆、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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