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22日电(记者赵文君、高亢)记者22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禁止佛山市南海区蓝鸟燃气有限公司与佛山市南海区南官燃气有限公司等经营者新设合营企业案的通告。该案是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市场监管总局首次禁止公用事业领域经营者集中,有效维护了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竞争秩序,预防集中后实体推高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增加群众负担,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
据介绍,2024年10月,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6家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业务的企业签署协议,拟在南海区新设并共同控制一家合营企业,投资、建设并运营瓶装液化石油气储配站。该集中未达国务院规定的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当事方自愿申报。收到申报后,市场监管总局就该集中多次征求有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意见,并聘请独立第三方机构开展经济学分析。经评估,该集中将导致集中后实体在佛山市南海区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获得市场支配地位,同时也更有利于集中后实体与其他市场参与者达成协调行为,可能直接或间接实施提高商品价格等行为,损害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利益。根据反垄断法及相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依法禁止本案。
版权声明
1.本文为甘肃经济日报原创作品。
2.所有原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甘肃经济日报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对接。如需继续使用上述相关内容,请致电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联系电话: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