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8日电(记者胡璐、赵怡宁)3月1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的意见》对外发布,对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以下简称延包试点)作出具体部署。
为积极稳妥做好延包试点工作,2020年以来,农业农村部、中央农办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各省从村组开始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按照党中央部署,今年我国将在29个省(区、市)全面开展整省试点。
意见在总体要求中明确牢牢把住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这条主线,坚持把依法维护农民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出工作中要做到“四个坚持”,包括坚持集体所有制不动摇、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意见强调稳妥有序开展延包试点工作的原则,坚持“大稳定、小调整”,首要的就是坚持延包原则。以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为基础,以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到期为起点再延长承包期30年。以户为单位开展延包,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不能推倒重来、打乱重分,不能借机违法调整或收回农户承包地。对于少数存在承包地因自然灾害毁损等特殊情形且群众普遍要求调地的村组,要在“大稳定”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在个别农户之间进行小范围适当调整。
二轮承包以来,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土地等发生一定变化,涉及农村承包地的矛盾问题在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存在。意见明确,依法维护无地农户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置因缺地少地导致生活困难农户的合理诉求。对前期试点中各地的做法经验,意见进行了总结提炼,提出鼓励按照相关规定通过集体收益分配、提供就业服务、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土地以外的方式解决突出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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