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柔并济”显担当 司法护航助企兴

 2026/04/08 09:41 来源: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 马兰玲

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马兰玲

案例一:甲公司与乙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乙公司支付甲公司尾款20.8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乙公司未履行,甲公司于2025年10月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法官发现乙公司主营水果收购转卖,名下仅有几辆运货卡车可供执行,且当时正值水果收获旺季,查封车辆会影响企业经营及当地果农利益。法官遂暂不扣押车辆,约谈乙公司法定代表人,释明了法律后果并释放司法善意。乙公司承诺履约,一个月后收到货款即主动配合扣款,案件执结。

案例二:倪某拖欠西固区某商行货款1.87万元,法院判决其2025年7月30日前付清,但倪某拒不履行且刻意逃避执行,导致商行资金周转困难。执行法官多次查询财产、蹲守寻找倪某无果,遂于2025年10月将其列入预拘留名单并公示,倪某当日主动联系法院。到院后倪某态度嚣张,法官当场驳斥并依法作出拘留决定,倪某见状三小时内凑齐案款,案件执结。

案例三:2020年8月,西固区某保温材料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甲公司供货后,乙公司拖欠13万余元货款未付。经法院调解,乙公司约定2024年6月30日前付清欠款但未履约,甲公司于2025年4月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法院未发现乙公司可供执行财产,而甲公司因欠款陷入经营困境。法官传唤乙公司法定代表人释法明理,促成双方达成和解,甲公司放弃部分利息,乙公司当日一次性付清全部欠款。

司法执行不是简单的“就案办案”,更要兼顾法理与情理。记者近日走访西固区人民法院,专访了负责涉企执行案件的马钰淇,结合三起典型案例,探寻法院如何以“善意执行+强制执行”刚柔并济的方式,为小微企业纾困解难,筑牢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屏障”。

记者:在涉企执行案件中,法院如何把握“善意执行”与“强制执行”的平衡点,既保障胜诉企业权益,又守护被执行企业的生存空间?

马钰淇:核心是坚持“比例原则”,区别对待不同情况。对于有发展前景、暂时陷入困境但有履行意愿的企业,我们优先采取“活封活扣”“延期履行”等善意措施,保留企业“造血”能力。像第一起案例中,我们暂不查封运货车辆,就是为了让企业通过正常经营偿还欠款,实现“双赢”;但对于恶意逃避执行、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我们坚决采取预拘留、纳入失信名单等强制措施,绝不姑息,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和胜诉企业合法权益。这也是最高人民法院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中,明确要求的“执行有力度、更有温度”的具体实践。

记者:很多小微企业遇到欠款纠纷,担心执行难、回款慢,结合这些案例,您给企业提些实用建议?

马钰淇:首先,企业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付款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留存好送货单、对账记录等证据,从源头降低纠纷风险;其次,纠纷发生后,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不要拖延,避免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最后,遇到被执行人暂时无法履行的情况,可在法院主持下达成执行和解,灵活约定履行方式,既给对方缓冲空间,也能最大程度保障自身权益,像第三起案例,申请人放弃部分利息,换取欠款及时结清,避免了长期维权的成本。

据悉,西固区法院将持续立足司法职能,以“刚柔并济”的执行理念,破解涉企执行难题,既要让生效判决成为“真金白银”,也要让司法执行成为助力企业爬坡过坎的“温暖之手”,用司法力量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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