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马兰玲
案例:2022年,张女士与李先生经人介绍结婚,婚后生下一对双胞胎子女,小家庭曾令人羡慕。随后,随着房贷、店铺租金、子女抚育等压力叠加,李先生渐渐染上酗酒恶习,酒后性情大变,频繁因琐事对张女士恶语相向,并逐步升级为肢体冲突。长期家暴之下,独自照顾孩子、包揽全部家务的张女士身心俱疲,婚姻彻底沦为痛苦的深渊。
2026年2月,张女士向红古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坚决要求结束婚姻。案件受理后,被告李先生未到庭应诉。窑街法庭负责人梁爱花法官并未简单按缺席程序审理,而是主动前往李先生工作地点,深入了解矛盾根源,倾听双方真实想法。
经沟通得知,李先生并非蓄意施暴,而是压力无处疏解、借酒消愁后失控;张女士虽对家暴行为心灰意冷,但顾及双胞胎子女年幼,内心仍对家庭完整存有期许。找准症结后,梁爱花法官坚持“调解优先、修复关系”的家事审判理念,一方面严肃向李先生释法明理,明确家暴的违法性与危害性,深刻剖析其行为对妻儿造成的身心伤害。另一方面从未成年人成长角度,引导双方正视问题、换位思考,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在法官耐心的疏导下,夫妻二人敞开心扉、化解误会。李先生深刻认识到错误,真诚体谅妻子的艰辛,当场郑重道歉,并承诺彻底戒酒、扛起家庭责任。张女士被丈夫的真诚悔改打动,最终选择撤回离婚起诉,这个濒临破碎的家庭成功挽回。
这起涉家暴离婚纠纷案,梁爱花法官坚守法律底线、秉持司法温情,既严厉制止家暴违法行为,又用心修复破损婚姻关系,最终促成双方和解撤诉,让濒临破碎的家庭重归和睦。案件审结后,记者专访了梁爱花,围绕家暴认定、维权路径、婚姻经营等群众关心的问题展开对话,为公众提供现实借鉴。
记者:本案中李先生存在家暴行为,法院为何没有直接判离,而是选择调解修复?
梁爱花:家暴是法律明确禁止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均有严格规定,家暴也是法定离婚情形之一。家事审判不只“断是非”,更要“解心结”。我们对李先生的家暴行为已严厉批评教育,坚守零容忍底线。本案中,李先生施暴源于压力疏导不当、自制力薄弱,并非屡教不改,且案发后真心悔过;双方有年幼子女,女方也希望保留完整家庭。法院在保障受害方权益、确认过错方真诚悔改的前提下,给予婚姻修复机会,既守法律尺度,又显司法温度,契合家事审判化解矛盾、修复关系的核心理念。
记者:现实中很多人遭遇家暴后不知所措,受害者第一时间该如何做?
梁爱花:首先要保证自身安全,绝不隐忍退让。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出警记录、伤情鉴定是认定家暴的关键证据;及时向社区、妇联求助,相关调解记录、证明材料均可作为维权依据;同时留存好伤情照片、医疗病历、悔过书、聊天记录等。必须明确,家暴绝不是“家务事”,而是违法行为,法律坚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受害者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记者:因压力、沟通不畅引发的婚姻矛盾,该如何避免升级为家暴?
梁爱花:婚姻需要夫妻共同经营。本案矛盾激化,根源就是压力疏解不当、缺乏有效沟通。面对生活压力,双方要坦诚交流、分担责任,不压抑、不迁怒;遇到分歧理性沟通,坚决杜绝言语辱骂、肢体冲突等暴力方式。过错方要勇于认错改正,受害方在确认过错方真诚悔改后可适度包容。多理解、少指责,多担当、少逃避,才能从源头避免矛盾升级成家暴。
红古区法院将持续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健全家暴防治司法机制,对家暴行为零容忍、严惩戒。同时,加强与公安、妇联、社区等部门联动,构建“预防+调解+维权+帮扶”全方位反家暴体系,以司法力度守护权益,以司法温度呵护家庭,为社会和谐稳定筑牢司法屏障。
版权声明
1.本文为甘肃经济日报原创作品。
2.所有原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甘肃经济日报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对接。如需继续使用上述相关内容,请致电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联系电话: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