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经济日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马兰玲)5月27日,记者从甘肃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获悉,公共安全行业推荐性标准《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认定规则》(GA/T 2372—2026)正式发布,将于2026年6月1日起施行。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新规适用场景、车型界定、驾驶时长认定等热点问题,标准起草负责人作出权威解读,进一步明确疲劳驾驶调查认定的执法边界与适用规范。
疲劳驾驶是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风险隐患。此次出台的新规专门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环节,对疲劳驾驶认定流程、判定情形进行标准化规范,精准厘清事故成因,有效填补疲劳驾驶专业认定领域的制度空白。
根据权威解读,新规对不同类型营运车辆实行分类精准认定。针对客运机动车,明确专项管控标准:驾驶人在当日22时至次日6时夜间时段,连续驾驶超过2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单次停车休息时间不足20分钟,以及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长超过8小时的,依法认定为疲劳驾驶。同时明确,该认定条款仅适用于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车辆,不适用于出租汽车、网约车等经营车辆。
在货运车辆认定方面,新规未设置特殊标准,统一沿用国家法定标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货运驾驶人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即可认定为疲劳驾驶。
据悉,该标准实施后,将统一全国交管部门涉疲劳驾驶交通事故调查判定尺度,有效破解以往认定标准模糊、界定不一等执法难题,为事故原因调查、责任精准划分、案件规范办理提供权威技术支撑,持续规范道路交通执法办案,有效预防和减少涉疲劳驾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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