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法】择校勿走捷径 小心钱财两空

 2026/06/23 09:36 来源: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 马兰玲

  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马兰玲

  案例:2023年5月,杨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朱某。因杨某的孩子当年9月达到入学年龄,朱某谎称其可以帮助杨某孩子办理西固区某重点小学的入学事宜。爱子心切的杨某当即信以为真,再三拜托朱某费心帮忙。后朱某以“办理入学手续需要打点关系”为由,先后多次向杨某收取“手续费”,共计49796元。然而到了入学报名的时间,杨某却迟迟没有等到学校的通知,这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于是向公安机关报警。经公安机关调查,朱某从未为杨某孩子办理入学,收到的钱款全部用于其个人消费。

  案发后,朱某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并全额退还杨某所有被骗款项。2026年3月,检察机关以诈骗罪对朱某依法提起公诉。

  西固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明知自身无办事能力的情况下,虚构事实、伪造人脉资源,骗取被害人信任并获取大额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朱某将诈骗所得全部用于个人消费,并未用于所谓入学疏通事宜,主观诈骗意图明确。考虑到其归案后坦白认罪、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赃,未造成被害人实质经济损失,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最终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一审宣判后,朱某当庭服从判决、不上诉,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针对当前“入学请托”诈骗多发、家长择校受骗案例频发的现状,记者专访西固区法院刑事审判庭一级法官徐欣,围绕骗局套路、法律界定、避险方法等家长关心的问题进行专业解答。

  记者:“包办入学”诈骗屡禁不止,犯罪分子最核心的行骗套路是什么?

  徐欣:此类骗局精准抓住家长择校焦虑、急于求成的心理,套路极具迷惑性。不法分子大多依托熟人圈层建立信任,刻意包装自己手握教育系统内部资源,声称可突破招生政策、预留重点学校名额。行骗过程中,他们会以打点关系、名额预留、加急办理等多种理由分批收费,降低家长戒备心。一旦钱款到手,便通过敷衍搪塞、拖延时间,甚至失联的方式掩盖诈骗行为,很多家长因担心耽误孩子入学,迟迟不愿求证,最终上当受骗。

  记者:不少家长认为只是找人托关系办事,为何会构成诈骗罪?有偿托人办事和诈骗的核心区别是什么?

  徐欣:二者有着明确的法律界限。正常的亲友互助办事,不存在虚构事实、利益欺诈的情况,大多为无偿帮忙或实报实销支出。而诈骗的核心判定标准有两点:一是是否具备真实办事能力与渠道,二是是否存在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本案中,朱某无任何入学办理能力,却刻意虚构人脉资源,以办事为名骗取钱款并全部用于个人挥霍,并非用于办事开销,主观非法占有目的明确,完全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即便事后退赃,仅能作为从轻量刑情节,无法抵消其犯罪事实。

  记者:家长不慎遭遇此类骗局,该如何止损?日常择校如何彻底规避风险?

  徐欣:若遭遇包办入学诈骗,家长切勿心存侥幸,需第一时间留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通话录音等完整证据,立刻向公安机关报案,借助司法力量追回损失。日常择校中,家长必须摒弃“走捷径、找关系”的错误认知。当前中小学招生政策公开透明、流程规范公正,所有入学名额均通过官方统一招录,不存在任何私下操作、特殊破格办理的情况。

  法官提醒,争取优质教育资源无可厚非,但绝不能被焦虑蒙蔽双眼。所有“包办入学”“内部名额”“择校捷径”均是骗局,广大家长务必提高警惕,主动通过教育局官网、官方公众号、学校公示平台等正规渠道了解招生政策、报名流程,坚决不信、不参与各类私下包办入学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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