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经济日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王耀)6月25日,甘肃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省疾控局印发《甘肃省加强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信息登记和电子证照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进一步规范全省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信息登记与电子证照管理,深化“身后一件事”改革,提升政务服务便民化水平。
《细则》严格对标国家统一标准,健全跨部门协同管理机制,明确阶段性推进节点。2026年7月1日,全省正式启用全国统一制式的新版居民死亡医学证明;2026年12月底前,建成省级死亡医学证明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完成基层医疗系统适配改造;2027年1月起,全省合规医疗机构实现纸质证照与电子证照同步签发,全面落地全流程电子化管理。
《细则》细化四大核心管理举措,全方位规范证照全生命周期管理。明确统一证照制式、编码与填写标准,压实医疗机构和经办医师责任,杜绝违规开具、私自涂改、空白留存等问题。同时细化院内、院外、境外、非正常死亡等各类场景签发流程,明确申领主体、代办要求及各类佐证材料,严格限定证照补发、重发规范和次数标准。新规明确纸质证照与电子证照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清晰划分公安户籍注销、民政殡葬办理、机构归档留存等使用规范。此外,要求医疗机构5个工作日内完成电子证照信息上传,实现省市县多部门数据实时共享、定期校核。
《细则》清晰划分卫生健康、公安、民政、中医药、疾控五大部门职责,构建权责清晰、协同联动的工作体系。同时,要求各地各部门将压实岗位责任、强化联合督导检查,严查违规签发、数据失准等问题。全省将开展全覆盖业务培训,统一操作标准与政策口径,并通过多渠道广泛宣传电子证照申领、使用流程,切实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持续提升民生服务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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