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优化我行金融服务布局,整合线下服务资源,提升核心金融服务质效,经统筹规划与审慎研究,我行将停办保管箱业务。为保障广大客户的合法权益,现将业务停办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务停办时间
自2026年8月31日起,我行全面停止保管箱服务。
二、存量业务办理安排
1.2026年8月31日前保管箱租赁合同到期的客户,到期后我行不再提供续租服务。请您于2026年11月25日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钥匙等相关资料,前往交通银行兰州七里河支行办理退箱手续。
2.2026年8月31日前保管箱租赁合同未到期的客户,我行将提前结束租赁合同,并退还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保管箱租金,2026年8月31日后未使用的租金一并退还。请您于2026年11月25日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钥匙等相关资料,前往交通银行兰州七里河支行办理退箱手续。
3.如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客户,请联系您的专属客户经理或拨打保管箱服务专线:0931-2663424。
三、相关注意事项
1.本公告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点厅堂、甘肃经济日报、电话多渠道发布,公告期限60日。请您合理安排时间,按期完成物品取出及退箱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我行将依据双方租赁协议约定及相关行业规定,申请公证凿箱,箱内物品由银行登记、开列清单并移存保管。
2.本次业务调整仅涉及保管箱服务,我行储蓄、信贷、理财、结算等其他常规金融业务正常办理,不受本次调整影响。
3.若您对此次业务调整有疑问,可咨询网点工作人员,或拨打95559及我行保管箱服务专线:0931-2663424。
本次业务调整旨在优化我行整体服务体系,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我行将持续优化金融产品与服务,竭诚为广大客户提供更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交通银行甘肃省分行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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