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法】物业纠纷切勿“对抗维权”

 2026/07/07 09:21 来源: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 马兰玲

  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马兰玲

  案例:高某等部分业主因对物业公司的服务态度、质量及收费不满,在物业公司组建的业主微信群中发表意见,被物业公司移出微信群。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高某自行组建成员数百人的业主微信群,自2020年起多次在该微信群中发表涉及物业公司负责人刘某及工作人员陈某的不当言论。刘某、陈某认为高某的行为构成公然侮辱他人,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调查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高某存在公然侮辱他人行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刘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一审败诉后上诉至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期,另一起关联纠纷持续发酵。因高某未缴纳当年采暖费,物业公司关闭其房屋暖气阀门,高某却多次自行开启阀门用热。物业公司认为此举涉嫌盗窃热源,再次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同样以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不予处罚决定,物业公司亦提起行政诉讼并上诉至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两起行政争议只是表面问题,核心是双方长期累积的物业服务民事纠纷。双方积怨较深,若简单机械裁判,仅能办结案件程序事项,无法从根源上彻底化解矛盾,还可能激化对立、引发后续衍生纠纷。为实现实质解纷、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法院摒弃“就案办案”思维,启动多元纠纷化解机制。辖区派出所负责人全程出庭应诉,直面执法问题、坦诚沟通答疑。承办法官通过多轮背对背疏导、面对面调解,耐心释法说理、疏导双方情绪,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揽子和解协议,当事人主动撤回全部涉案及关联诉讼,多年遗留纠纷彻底化解。

  为帮助广大群众掌握正确维权方式、规避纠纷误区,本报专访了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三级法官安方毅,并特邀甘肃融通律师事务所冯晓义律师以案释法,结合民生常见场景答疑解惑。

  记者:原本普通的物业小事,为何会升级为两起行政诉讼,陷入长期纠纷僵局?

  安方毅法官:这是典型的基层矛盾“小事拖大、大事拖难”案例。双方初始诉求均具备合理性,业主希望改善物业服务质量,物业公司希望规范小区管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双方均采取了非理性处置方式。业主舍弃社区调解、正规投诉等合法维权渠道,以网络发布不当言论的方式宣泄不满情绪;物业公司面对业主服务质疑,不主动整改问题、沟通释疑,反而以移出群组、关停暖气等对抗性手段激化矛盾。初期的互不谅解、不当维权行为,让简单的民生纠纷逐步演变为司法案件,这也是当前小区物业纠纷高发、化解难度大的主要原因。

  记者:公安机关两次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法院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这一处置模式传递了怎样的司法导向?

  冯晓义律师:本案处置模式极具示范意义。公安机关两次不予处罚,充分体现了审慎规范的执法原则,在民事服务纠纷争议边界模糊、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公权力审慎介入,避免过度干预民间民生纠纷。法院摒弃机械裁判思维、坚持源头调解化解纠纷,打破了“非输即赢”的传统审判定式,不只纠结案件是非对错,更注重修复双方民事关系与社会关系。府院联动、柔性化解的处置模式,既能有效节约司法与行政资源,也能从根本上化解双方积怨,是基层小微纠纷最优的处置路径。

  记者:结合本案,业主和物业公司日常相处中,该如何规范自身行为,有效避免矛盾升级、触碰法律红线?

  安方毅法官:小区和谐稳定需要业主与物业双向包容、依规依法维权。业主面对物业服务不达标、收费不合理等问题,要坚决摒弃网络发声过激、情绪化维权的错误方式,通过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住建主管部门等正规渠道合理反馈诉求,同时妥善留存服务瑕疵、沟通记录等有效证据,理性合法维护自身权益。物业公司要坚守服务本职、履行服务义务,主动倾听业主诉求、整改服务短板,面对业主欠费等常见纠纷,坚决杜绝停暖、停水等侵权行为,通过友好协商、司法诉讼等合法途径妥善处置,从源头防范矛盾激化。

  该案的成功化解,是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度融入基层司法、赋能基层治理现代化的生动实践。相较于生硬的一纸裁判结果,柔性司法、源头解纷更有温度,能够有效修复物业服务双方关系与邻里关系。下一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持续深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坚持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解在萌芽状态,以暖心司法破解基层治理难题,为社区和谐稳定筑牢坚实法治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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