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经济日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王耀)近日,兰州市医疗保障局确定甘肃省人民医院等10家定点医疗机构为首批试点单位,正式启动择期手术“预住院”管理试点工作。
据了解,兰州市医保局联合相关部门对自主申报试点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现场评估,重点围绕择期手术病种遴选、临床路径执行、信息系统改造等内容逐项核查,确定甘肃省人民医院等10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首批试点单位。
根据试点政策规定,择期手术患者办理预住院登记后,7日内在同一家试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与本次择期手术直接相关的术前必要检查、检验等门诊费用,纳入“预住院”结算范围。参保患者在试点医疗机构办理结算费用时,按照现行住院医保待遇政策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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