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经济日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马兰玲)为持续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整治涉枪、涉爆、涉弩、涉刀等突出违法犯罪,近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甘肃省公安厅联合发布专项通告,部署开展常态化枪爆隐患整治工作。
通告明确,严禁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弩具,严禁盗窃、抢夺、走私枪爆物品,严禁非法携带各类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及公共交通工具,严禁网络传播枪爆违法信息、违规制售仿真枪,从源头堵塞安全漏洞。
通告明确整改自首期限。2026年12月31日前,凡主动停止违法行为、投案自首或主动上交非法枪爆物品、仿真枪、弩、管制刀具的人员,将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对逾期拒不投案、拒不上交、顶风违法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处理。
通告明确立功从宽举措。涉案人员主动检举揭发他人违法犯罪、提供有效破案线索的,可依法从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依法免予处罚。
通告明确安全主体责任。各类枪爆物品发生被盗、被抢、丢失情况时,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公安机关,对迟报、漏报、瞒报的,依法严肃追责。
通告畅通社会共治渠道,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线索、规劝涉案人员主动投案。公安机关将严格落实举报奖励和保密保护制度,严厉打击包庇纵容、打击报复举报人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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