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公积金新政让安居更有温度

 2026/09/02 08:53 来源: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王巍

  王巍

  《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将于9月20日正式施行。此次条例系统性修订,既是对多年地方改革实践的制度升华,也回应了群众的安居期盼。

  安居,是百姓最朴素的期盼。近年来,各地立足实际,持续优化调整公积金政策:提高贷款额度,释放实打实的“硬核”红利;下调购房首付比例,切实减轻群众购房压力;面向灵活就业人员、多子女家庭拓宽政策覆盖。同时,不断丰富提取使用场景,适配群众多元居住需求,甘肃多地创新推出最高10万元的住房适老化改造提取额度,助力居民改善居家居住条件。在跨区域服务方面,兰州市与白银市签订住房公积金战略合作协议,推行异地互认互贷,破除跨区域住房服务壁垒。这些先行先试的探索,为国家层面制度完善积累了宝贵实践样本。

  此次条例大修,最鲜明的底色就是普惠扩围。长期以来,住房公积金主要面向单位缴存职工,大量灵活就业群体被挡在制度门外。随着新业态蓬勃兴起,灵活就业人员规模持续壮大。新条例明确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缴存公积金,打破就业身份壁垒,把制度红利从“单位人”延伸到“社会人”,有效覆盖新市民、青年人等重点群体。

  全链赋能,是本次制度修订的突出亮点。过去公积金更多聚焦购房环节,群众租房、装修、缴纳物业费等居住消费难以享受到制度红利。修订后,公积金提取情形由6种拓展至9种,新增装修自住住房、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等场景,加上兜底条款预留政策拓展空间,打通租、购、修、养住房消费全链条。公积金不再仅仅是购房贷款工具,转变为覆盖住房全周期的民生支持载体,呼应群众居住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

  便民提质与风险防控相辅相成、一体推进。新规持续优化服务流程、压缩办事时限,将公积金贷款审查时限由15日压缩至10日,取消租房提取收入比例门槛,推动缴存记录全国互信互认,简化提取手续,让公积金业务少跑腿、好办理。在释放便民红利的同时,同步完善信用约束与惩戒机制,将公积金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骗提骗贷明确法律责任,在提升资金使用效能的同时筑牢资金安全底线。

  公积金改革不是简单的条款增删,更关乎亿万群众的切身利益。从地方试点到国家立法,改革的脚步始终紧跟群众安居诉求。随着条例落地实施,各地还将结合本地楼市实际、财政承受能力细化配套举措。期待公积金制度持续释放改革效能,在租购并举住房体系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托举起千家万户稳稳的安居梦。

版权声明

1.本文为甘肃经济日报原创作品。

2.所有原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甘肃经济日报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对接。如需继续使用上述相关内容,请致电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联系电话: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