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农商行”)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下称“东方资产”)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合同编号:LRCBPLZR2023001),农商行已将其对下列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及担保债权)依法转让给东方资产。
东方资产依法受让下列债权以及债权对应的融资额度协议、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担保合同、抵债协议等项下的全部主权利和从权利,东方资产前次于2023年10月18日在《甘肃经济日报》发布债务催收公告,现再次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或借款人及担保人的承继人,立即向东方资产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担保责任。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2年11月30日的贷款本息余额,债务人、担保人应清偿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的贷款本息,具体以生效法律文书或合同约定为准计算。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3.上述主债务人、担保人如有疑问,请与东方资产联系。
东方资产联系方式: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21号长业金座22楼
邮编:730030
联系人:杨建国 胡睿
电话:0931-8612519 13893685536 19981254464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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