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法】暖气不热、房屋空置就能拒交采暖费?法官这样说

 2026/10/28 10:19 来源: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 马兰玲

  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全媒体记者 马兰玲

  案例:某热力公司承担着张某等411名用热人所在小区的供热服务。长期以来,该小区大量用热人以房屋空置、温度不达标、经济困难等为由拖欠供热费,欠费时长从一年至数年不等。热力公司虽多次上门催缴、电话沟通,但收效甚微。巨额欠费导致企业日常经营陷入困境,供暖设备维护、管网改造及人力成本等刚性开支难以为继,遂向综治中心反映问题。

  城关区人民法院联合区综治中心受理后,认为该纠纷涉及民生保障与社区稳定,若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群体性冲突,影响冬季供热大局。综治中心统筹属地街道、社区及住建部门组成联合调解小组,对411名欠费用热人逐一摸排,梳理出三类核心拒缴原因:房屋长期空置对缴费标准存在异议、供热温度不达标拒绝缴费、经济困难无力一次性付清。

  调解小组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空置房供热费政策为依据,明确空置房按30%缴纳供热费;促成热力公司承诺室内供热温度不低于20摄氏度,并明确温度不达标时的处理流程;引导企业投入资金对老旧供热设备及管网进行全面检修改造;协调企业为经济困难用户推出灵活分期缴费方案。在政策依据明确、企业服务承诺清晰、缴费方式灵活的多重支撑下,411名用热人与热力公司逐一签订调解协议,并按约定履行缴费义务。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

  针对业主以“温度不达标”“房屋空置”为由拒交暖气费等常见问题,记者专访了城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吴敬松。

  记者:业主觉得家里暖气不热,能不能以此为由拒交暖气费?

  吴敬松:不能简单以拒缴费用对抗服务瑕疵。供暖温度确实不达标,业主应当及时联系供热单位上门测温,留存测温单据、照片、视频等证据,如果对测温结果有异议,可以向供热主管部门申请第三方复测,通过合法正规渠道主张权益。如果简单拒交暖气费,不仅解决不了供暖不热的实际问题,还会构成违约,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记者:很多业主觉得房子没住人,是空置房,暖气费该怎么交?

  吴敬松: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政策,空置房应当按照规定比例缴纳供热费,兰州地区一般按30%缴纳。但业主不能因为房屋空置就一分钱不交,供热管网是整体运行的,空置房同样需要缴纳基础供热费用。

  记者:本案涉及411户群众批量拖欠暖气费,面对这类案件,法院为何选择联动综治中心开展批量调解,而不是直接走诉讼程序?

  吴敬松:批量供热纠纷涉及人数多、民生关联度高,如果逐户开庭审理,不仅审理周期长,还容易激化供热企业与业主之间的对立情绪。通过综治中心统筹,联合街道、社区、住建部门分类施策,既能一次性解决企业回款问题,也能推动供热企业改进服务质量,实现企业纾困和民生保障双赢。

  供暖无小事,业主和供热企业之间应当相互理解。业主对供暖温度有异议,要通过正规渠道测温、投诉、维权,不要简单拒交费用;供热企业也要提升服务质量,及时回应业主合理诉求,共同保障冬季供暖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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