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甘肃农商银行玉门支行客户:
为加强账户管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第五十六条规定:“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请下列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至我行营业网点办理销户手续,逾期未办理,我行将视同自愿销户处理,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甘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支行
2026年11月5日
表格内容详见当日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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