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临洮讯(记者 祁玉洁 通讯员 陈文进) 为了进一步创新全县管水治水机制,今年以来,临洮县按照“统一协调、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推行了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的县乡村三级“河长”管理体系,截至目前,共设立县级“河长”8名、乡镇级“河长”36名、“警长”18名,设置“河长”“警长”公示牌36块。
近年来,该县把加快水生态治理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深入实施了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全民绿化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行动,为全面推进“生态立县”战略奠定了坚实基础。建立推行了各级“河长”巡河制度,县级“河长”带头巡河7次、开展专项检查5次,发现和制止非法采砂、排污行为15起,督促责任单位清理河道垃圾3万多方、清淤疏浚2.8万方,回填砂坑18万方。同时,该县通过探索推行民间“河长”管理新模式,动员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河道保护治理,切实做到守河有责、守河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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