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通过有关方案加强税收对污染物排放约束

时间:2017年12月01日 09:39 来源: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吕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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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通过有关方案加强税收对污染物排放约束

  本报兰州讯(记者吕霞)11月3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甘肃省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以及同一排放口应税项目数方案〉的决定》。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了副省长李斌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甘肃省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以及同一排放口应税项目数方案(草案)〉的说明》,并对方案草案进行了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六条、第九条规定,会议决定: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甘肃省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以及同一排放口应税项目数方案》。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对甘肃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建设好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增强税收对污染物排放的约束,省人民政府要根据全省生态保护现状、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环境承载能力和污染物排放情况的变化,适时提出我省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上调方案,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编辑:郝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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