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优先保证首套房贷

时间:2018年01月31日 10:04 来源: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 李明娟
0
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经济网  >  甘肃新闻

我省四部门联合转发住建部《通知》

公积金优先保证首套房贷

  本报兰州讯(记者 李明娟) 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联合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明确要求优先保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住房贷款需求,禁止发放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该《通知》明确提出,房地产开发单位应当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合作申请,做好准入和备案。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在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确保贷款及时发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优先保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住房贷款需求,适度支持购买改善型住房贷款需求,禁止发放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要结合流动性状况,适当调整使用政策,确保职工刚需购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充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房管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要建立已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单位损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行为的监督检查。

编辑:关颖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我们

甘肃日报社每日甘肃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甘肃每日传媒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本网站所有的经营业务、内容更新和技术维护

本网举报电话:0931-8150196 举报邮箱:gansudaily@163.com 甘肃日报社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公示

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6212006001 ICP备案号:陇ICP备10200408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甘B2-2006000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编号:2806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