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出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
农民工工资支付不力政府有关负责人将被约谈
本报兰州讯(记者吕霞)2月11日记者获悉,为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属地监管责任,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甘肃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不力、制度不完备、成效不明显、欠薪问题突出的,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意见》提出,本办法适用于对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年度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以及治理欠薪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政府投资项目欠薪工作实效等情况。考核采取分级评分法,基准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级为C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不力、制度不完备、成效不明显、欠薪问题突出,考核得分在80分(不含80分)以下的;发生1起及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发生1起及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谎报,造成考核结果失实的。
对考核等级为A级的,由省联席会议予以通报表扬;对考核等级为C级的,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由省联席会议对政府或管委会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被约谈地区应当制定整改措施,并在被约谈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制定问题整改具体措施,由省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对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谎报造成考核结果失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