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业优秀新产品奖励办法发布

时间:2018年02月26日 10:25 来源: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吴正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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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业优秀新产品奖励办法发布

  本报兰州讯(记者吴正楠)日前,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甘肃省工业优秀新产品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甘肃省工业优秀新产品奖分为四个等级:特等奖1项,奖励300万元;一等奖5项,各奖励100万元;二等奖10项,各奖励50万元;三等奖50项,各奖励20万元。

  参评的工业优秀新产品要符合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和传统支柱产业发展方向,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产品或者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方面有重大改进,并能显著提高产品性能或者扩大产品使用功能、拓宽应用领域,经市场认可的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产业带动性强的工业新产品。

  甘肃省工业优秀新产品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评选条件是特等奖:在设计、制造技术上有重大突破,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主要技术和经济指标达国际领先水平的新产品,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产生显著经济效益的工业产品新品种,年销售收入3个亿以上。

  一等奖:在设计、制造技术上有重大突破,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主要技术和经济指标达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的新产品,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产生较好经济效益的工业产品新品种,年销售收入1亿以上。二等奖:在设计、制造技术上有重大创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要技术和经济指标达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的新产品,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产生较好经济效益的工业产品新品种,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三等奖:在设计、制造技术上有较大创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要技术和经济指标达国内先进水平的新产品,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产生较好经济效益的工业产品新品种,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

  省工信委负责全省工业优秀新产品评选奖励工作;市(州)工信部门、省级有关行业协会负责工业优秀新产品的审核推荐工作。

编辑:郝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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