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

时间:2018年03月15日 10:20 来源: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 吕霞
0
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经济网  >  甘肃新闻

  本报兰州讯(记者 吕霞) 3月14日记者获悉,我省将在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开展“证照分离”试点,对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取消审批,同时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我省将在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试点。改革重点为:对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以及通过事中事后监管可以达到证照管理目的事项,取消审批,实行行业自律管理,允许企业直接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对政府需要及时、准确获取相关信息并以此为线索开展跟踪管理、维护公共利益的事项,改为备案管理。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但能够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通过事中事后监管予以纠正并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也不适合采取告知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程序,明晰具体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列明审查要求和时限,实现服务事项标准化,最大限度减少审批的自由裁量权,实现办理过程公开透明、办理结果有明确预期。“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的各种证照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依据《方案》,全省将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综合执法改革,打造综合监管模式,积极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建立监管对象诚信档案,完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实现工商、审批、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实时共享和工作联动,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编辑:关颖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我们

甘肃日报社每日甘肃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甘肃每日传媒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本网站所有的经营业务、内容更新和技术维护

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6212006001 ICP备案号:陇ICP备1020040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甘B2-2006000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编号:2806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