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将从重处罚

时间:2018年03月26日 09:16 来源: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房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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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部署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

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将从重处罚

  本报兰州讯(记者房惠玲)3月23日,省公安厅发出通知,部署全省公安机关在“三反一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中,严格执行“七个一律”,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通知提出,对党员或者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在依法从重处罚的同时,一律通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纪委监委。

  各级公安机关要严格执行“七个一律”,对饮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对饮酒驾驶受到行政处罚后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应当予以行政拘留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应当予以刑事拘留的,一律依法刑事拘留,以危险驾驶罪移送起诉;对党员或者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在依法从重处罚的同时,一律通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纪委监委;对查处酒驾醉驾工作一律全程录音录像,现场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对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对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职务,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应当予以刑事拘留的,一律依法刑事拘留,以妨害公务罪移送起诉。

编辑:郝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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