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例保险救助金发放

时间:2018年08月02日 10:55 来源: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 李春燕 通讯员 王继录
0
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经济网  >  甘肃新闻

  本报嘉峪关讯(记者 李春燕 通讯员 王继录)7月28日,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与人保财险嘉峪关分公司联合举行保险救助金发放仪式,集中向35名生活困难的申请人发放救助金共计35万元。这是嘉峪关市城区法院自与保险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以来首次发放保险救助金,也是全省首笔保险救助金发放。

  据悉,今年7月3日,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市分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决定开展深层次、多领域的战略合作,创新保险保障机制,助力破解执行难题。7月12日签订了《执行救助保险合作协议》,就执行救助保险展开全面合作,通过执行救助保险有效解决涉民生诉讼案件中“执行难”问题。执行救助保险范围主要为司法救助类案件、长期信访案件和法院认为需要救助的案件,保险救助范围大于司法救助。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向保险公司投保《执行救助保险》,保险费合计22万元,保险期限1年。

  一直以来,司法救助面临资金紧缺、条件过严、范围较窄的问题,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创新引入第三方力量,与保险公司携手推出“保险救助”,借助金融产品的杠杆作用,极大缓解了资金缺口,增强了司法救助力度,最大限度地拓宽司法救助范围,为困境中的当事人雪中送炭,让执行工作更接地气、更有温度。 

编辑:关颖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我们

甘肃日报社每日甘肃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甘肃每日传媒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本网站所有的经营业务、内容更新和技术维护

本网举报电话:0931-8150196 举报邮箱:gansudaily@163.com 甘肃日报社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公示

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6212006001 ICP备案号:陇ICP备0500034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甘B2-2006000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编号:2806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