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实施脱贫攻坚就业扶贫三年行动计划

时间:2018年08月02日 09:47 来源: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 吕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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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实施脱贫攻坚就业扶贫三年行动计划

通过乡村公益性岗位、劳务输转等方式支撑和带动60万以上贫困人口脱贫

  本报兰州讯 (记者 吕霞)8月1日记者获悉,《甘肃省脱贫攻坚就业扶贫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计划》明确提出,2018—2020年,我省实施扶贫台账基础建设专项行动等八大行动,开展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90万人。在全省深度贫困地区开发7万个乡村公益性岗位。通过乡村公益性岗位、劳务输转等就业扶贫方式取得的工资性收入,支撑和带动60万以上贫困人口收入达到现行标准下脱贫的收入水平。

  我省将实施扶贫台账基础建设专项行动。以建立完善“一库五名单”(“一库”即建档立卡劳动力实名制登记数据库,“五名单”即建档立卡劳动力基础信息、就业培训、转移就业、自主创业、公益性岗位安置等五个名单)为抓手,确保就业扶贫工作全覆盖。实施技能素质提升专项行动。对农业从业人员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对外出务工人员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对居家妇女开展特色培训;对有创业意愿的开展创业培训。根据培训工种、时间和转移就业需求,量身定做“菜单”,依托用人单位、龙头企业和职业院校开展就业技能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采取“送培训下乡”和“培训大篷车”等方式办班到社、培训到户、技能到人;建立“培训机构+劳动力”的培训模式或“师带徒”的培训方式,进行教学实训。

  实施劳务输转组织化程度提高专项行动。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用工联动机制,有计划稳定输转吸纳一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鼓励定点帮扶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积极开发就业岗位,有组织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实施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专项行动。县市区人社部门要加强与天津、福州、厦门、青岛等东西部协作省区市人社部门对接,设立工作机构。将我省在外挂职干部和在我省挂职的外省市干部有效组织起来,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劳务信息沟通,搭建劳务输转新渠道。

  实施返乡创业扶持专项行动。鼓励各地发展创业示范基地、孵化基地、农民创业园区等,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入园就业创业。支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直接开办“网店”、“微店”创业,对在电商网络平台创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可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和创业担保贴息贷款。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和老少边穷地区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的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给予补助。对入驻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内的创业项目和创业实体,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对入驻创业示范基地、孵化基地、农民创业园的创业者,可按规定减免租金、水电等费用,并给予税费优惠。实施“扶贫车间”推广专项行动,稳定吸纳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 

编辑:郝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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