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引导企业开展仿制药研发

时间:2018年08月07日 08:18 来源: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 吕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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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兰州讯(记者 吕霞)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我省将引导企业开展仿制药研发,加强仿制药技术攻关,提升仿制药质量疗效。

  《意见》提出,全省要以需求为导向,鼓励我省制药企业、研发机构等仿制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供应短缺的药品,仿制重大传染病防治和罕见病治疗所需药品、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药品、儿童使用药品以及专利到期前一年尚没有提出注册申请的药品。同时,加大扶持力度,支持仿制药企业工艺改造,大力提升制药装备和智能制造水平,提高关键设备的研究制造能力和设备性能。鼓励医疗机构将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纳入与原研药可相互替代药品目录,优先采购使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

  《意见》提出,要按照国家有关医保药品支付标准的规定,制定我省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质量和疗效一致的仿制药与原研药按相同标准支付。对已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原研药,其仿制药批准上市且价格低于原研药的同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对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但符合条件的仿制药,在动态调整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并以批准上市仿制药价格作为确定支付标准的依据。

编辑:关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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