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社保局业务办理指南(暂行)

时间:2018年09月25日 08:51 来源:甘肃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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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社保局业务办理指南(暂行)

2018年8月

第五部分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流程

  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职业务经办流程

  图表详见9月25日本版

  第六部分

  省直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经办流程

  一、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中心报销流程

  一、申报材料

  (一)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二)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包括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小结、医嘱、检查化验单等;

  (三)住院医疗费用清单原件(加盖医院公章);

  (四)住院发票原件。

  二、办理流程

  图表详见9月25日本版

  二、省直特殊疾病门诊补助申报流程

  一、申报材料

  (一)《甘肃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补助申请表》1份;

  (二)住院、门诊病历或体检报告1份;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包括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小结、医嘱、检查化验单等。门诊病历或体检报告原件及相关检查化验单。

  (三)出院或疾病诊断材料。

  二、办理流程

  图表详见9月25日本版

  三、省直生育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中心报销流程

  一、申报材料

  (一)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二)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包括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小结、医嘱、检查化验单等;

  (三)住院医疗费用清单原件;

  (四)住院发票原件。

  二、办理流程

  图表详见9月25日本版

  四、省直特殊疾病门诊补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中心报销流程

  一、参保单位申报材料

  (一)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二)《省直异地安置人员特殊疾病门诊补助申报表》(单位汇总填报);

  (三)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清单(单位汇总填报);

  (四)特殊疾病门诊发票原件、处方、检查报告单。

  二、办理流程

  图表详见9月25日本版

  五、省直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结算流程

  一、申报材料

  (一)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结算申报表;

  (二)省直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结算单(住院);

  (三)发票原件(住院)。

  二、办理流程

  图表详见9月25日本版

  六、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返还须知

  一、流程

  (一)异地安置人员需返还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在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时填写《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在省社保局医保基金处登记备案窗口办理。

  (二)人员去世、统筹外调出返还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在单位办理人员信息变更时一并提交《个人账户提取申请表》。

  二、所需材料

  (一)个人账户提取申请表;

  (二)代办人签名时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七、异地就医登记备案须知

  一、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

  (一)流程

  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单位医保专管员或代办人,在省社保局医保基金处提交资料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二)所需材料

  1.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一式三份;

  2.本人社会保障卡(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3.被委托人签名时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二、取消异地就医登记备案

  (一)流程

  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满1年后,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单位医保专管员或代办人可在省社保局医保基金处申请办理取消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二)所需材料

  1.取消异地登记备案申请表一式三份;

  2.被委托人签名时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八、社会保障卡须知

  一、社会保障卡领取

  (一)流程

  社会保障卡制卡完毕后,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参保职工或单位医保专管员,可在省社保局医保基金处领取社会保障卡。

  (二)所需材料

  1.单位领取:

  (1)单位介绍信或本人工作证原件;

  (2)单位领取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2.个人领取: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二、社会保障卡挂失补办

  (一)流程

  1.电话临时挂失

  拨打12333挂失人社功能,拨打96666挂失金融功能。

  2.正式挂失、补卡

  本人到省直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正式挂失,并即时补办社会保障卡。

  (二)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三)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

  图表详见9月25日本版

  九、异地就医温馨提示

  尊敬的省直医保参保职工:

  为给办理了异地登记备案手续后的同志提供优质服务,特做如下提示:

  (一)办理了备案手续后,您在备案地住院就医时,可享受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服务,办理出院手续时只需按政策规定支付由个人自付的费用,其他费用由甘肃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负责支付。

  (二)为使您正常享受有关待遇,请确保:

  1.已领取社会保障卡,并激活金融功能。

  2.您备案的就医地医疗机构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

  (三)异地就医不是“医保漫游”,只允许选择一个就医地市,您可在该地市所有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直接结算费用。

  (四)您在异地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执行就医地“三个目录”和甘肃省省直医保政策。如因特殊原因无法直接结算需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的,请通过工作单位提前向省社保局医保基金处办理入院报备手续,并于出院后1个月内携带以下材料到省社保局医保基金处核报住院医疗费用。

  1.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包括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小结、医嘱、检查化验单等;

  3.住院医疗费用清单原件(加盖医院公章);

  4.住院发票原件。

  (五)您在办理异地登记备案手续后一年内原则上不得取消异地备案、更换备案地等变更业务。满一年后,若需取消异地安置,可到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办理取消异地备案手续,取消后一年之内无法再次申请办理异地备案登记;变更备案地依照新办理异地登记备案手续进行。

  (六)您在办理了异地登记备案手续后,如不取消,也可回兰州地区省直定点医疗机构直接住院就医,但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个人须先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总额(不含自费费用)10%,再按省直医疗保险相关规定予以核报。

  (七)您在办理异地登记备案手续后个人账户资金将按季度转至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并允许提取现金,个人账户资金在转至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后,可在全国有“银联”标识的ATM自助设备提取现金,免收手续费。同时,无法在本地和异地药店(门诊)使用社会保障卡刷卡支付。

  (八)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需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甘肃银行营业网点进行激活。如本人无法亲自办理的,可由单位持专用介绍信和参保职工社会保障卡及相关材料在甘肃银行营业网点代办激活。

  第七部分

  省本级基金结算和行业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流程

  一、行业企业养老保险办理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基数认定业务告知清单

  一、参保单位开具参保人员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凭证(如有欠费部分,需提供单位的补缴凭证)

  二、在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的《新办法计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基数认定表》;

  三、在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的《甘肃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需本人确认签字;

  四、由职工本人签字的有关缴费基数、缴费指数、个人账户公示材料、退休公示材料。

  咨询电话:0931-7873781

  二、行业企业办理养老待遇结算业务告知清单

  一、提供社保局认定的《甘肃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定花名册》或人社厅审批的《甘肃省退休(职)人员花名册》;

  二、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离退休人员增减变化表》;

  三、上月《基本养老金结算表》、本月《基本养老金结算表》(需提供三份:业务一份、财务留档两份);

  四、《基本养老保险补发退发表》及停发、补发、退发、续发养老金相关材料;

  五、调整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所需的相关材料;

  六、相关费用支付的证明资料。

  咨询电话:0931-7873781

  三、行业企业办理在职职工死亡个人账户返还业务告知清单

  一、在职死亡待遇发放明细表

  二、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打印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退还职工本人申报审批表》(需提供两份:业务留档一份、财务做记账凭证一份);

  三、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打印的《参保职工增减变化表》;

  四、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打印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五、单位提供职工相关材料(复印件)。

  咨询电话:0931-7873781

  四、行业企业办理退休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余额继承、丧抚费支付业务告知清单

  一、单位提供离退休人员相关材料(复印件);

  二、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离退休人员增减变化表》;

  三、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支付申报审批表》(需提供两份,业务、财务各一份);

  四、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养老保险补发退发表》。

  咨询电话:0931-7873781

  五、行业企业参保关系转移接续业务告知清单

  服务对象:行业企业参保职工

  服务电话:7873877

  服务内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

  一、办理条件

  在法定就业年龄内流动就业的参保职工;跨省转移人员,男不超过50岁,女不超过40岁(转移至户籍地除外)

  (未完待续) 

编辑:郝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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