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方某某宗族恶势力犯罪案件公开宣判

时间:2019年12月23日 16:18 来源: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 苏叶 实习生 武兴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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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经济日报兰州讯 12月19日,兰州新区法院依法对方某某、张某某、薛某某等6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诈骗一案公开宣判。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方某某纠集被告人张某某、薛某某、徐某某等五人通过冲击村社会议、党支部换届选举会议,扰乱会场秩序,辱骂参会人员;在征地过程中未经选举,自己任命为平岘村八社社长,组织村民阻拦施工车辆强行索要钱财,严重阻碍兰州新区工程建设进度;通过殴打、辱骂村社工作人员,虚报承包地面积、虚增土地附着物及祖坟数量等手段攫取征地补偿款、搬迁费;以阻拦施工相要挟,向施工单位敲诈勒索钱财,捏造公安人员殴打村民的事实,制造舆论压力,向民警强行索取钱财;欺压本社宗族人员,阻拦修建宅院等方式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被告人方某某、张某某等人目无法纪,通过逞强耍横、威胁、恐吓及辱骂他人等手段,为非作恶,严重破坏兰州新区社会生活秩序,公然挑衅国家法律底线,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成为宗族恶势力犯罪团伙。

  法院对被告人方某某、徐某某以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和五年六个月;被告人张某某、薛某某、徐某甲、徐某乙以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八年不等。

编辑:李兆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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