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延长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期

时间:2020年02月21日 13:58 来源: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 胡旺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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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经济日报兰州讯 记者2月19日获悉,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联合下发通知,明确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期延长至疫情宣布解除后三个月内,延长缴费期间不收取滞纳金。

  据了解,此次延长缴费期的社会保险范围包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适用对象包括三类,即甘肃省参加社会保险并缴费的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包含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

  《通知》明确规定,疫情防控期间,为做好新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参保人权益,疫情防控期间社保采用“非接触式”申报缴费。对于特殊紧急业务,确需现场办理的,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通过电话或网络方式预约后,以“一对一”方式单独办理,同时提供“承诺制”容缺服务。

编辑:李兆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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