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小小芦笋成百姓增收“顶梁柱”

时间:2020年04月22日 12:30 来源: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 段睿珺 通讯员 陶攀
0
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经济网  >  区域经济

  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段睿珺 通讯员 陶攀

  近日,记者走进灵台县什字镇草脉村绿芦笋种植基地,一根根青翠的芦笋长势喜人,焕发着勃勃生机。“什字镇草脉村这个芦笋基地2018年在我们这儿建起来以后,我就在这儿干活,每天能挣70元,在家门口既能挣钱,又能顾家,太好了。”正在绿源芦笋种植基地干活的王凤英高兴地说。

  

  

  王凤英是什字镇草脉村村民,今年是她在芦笋基地上班的第三个年头。她告诉记者,“前几年,我一直在街道的工程上当小工,自从这里建起了芦笋基地,我就一直在这儿干活,家里能脱贫,这个芦笋种植基地帮了我的大忙。现在两个娃娃都在上大学,我在这里干活的收入就能保证娃娃的生活费了。”

  据了解,芦笋属于宿根性作物,一次栽植可采收15年以上,每年采收2次,亩采笋2000—3500斤左右,亩收入可达10000元以上。2018年,灵台县绿源种植业公司在什字镇草脉村投资建设了灵台县绿芦笋种植基地,基地采取“国有公司+产业项目+合作社+贫困户”的经营模式,在什字镇梁家咀村流转群众土地500亩,彻底解决了附近群众就业难题。

  

  

  在芦笋基地打工的村民大部分和王凤英一样,有的还在合作社里入了股,平时在基地上班,年底还能分红,真正地享受着脱贫攻坚的政策红利。绿源产业扶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冯鹏程告诉记者,“芦笋产业属于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常年用工量大,我们就在附近找工人,而且建档立卡贫困户占大部分,至目前,已累计用工6000多人次,为周边群众提供劳务创收50万元。我们采取合作社入股的方式,吸纳贫困户2000多人,按照每年保底分红6%、效益分红不低于2%的协议分红标准,已向贫困户兑现分红资金33.6万元。”

  

  

编辑:李兆洲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我们

甘肃日报社每日甘肃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甘肃每日传媒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本网站所有的经营业务、内容更新和技术维护

本网举报电话:0931-8150196 举报邮箱:gansudaily@163.com 甘肃日报社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公示

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6212006001 ICP备案号:陇ICP备0500034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甘B2-2006000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编号:2806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