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县法院开审一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时间:2020年10月20日 11:30 来源: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 苏叶
0
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经济网  >  区域经济

  甘肃经济日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苏叶)10月15日,由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郑某某等52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定西市临洮县法院开庭审理。因案情重大,涉案人员众多,庭审预计持续十余天。

  据指控,1984年以来,被告人郑某某带领多名同乡在嘉峪关市从事收购破铁生意,利用行贿腐蚀拉拢酒泉钢铁公司原领导,采用围攻、阻挠、干扰、破坏等手段,垄断酒钢废钢渣处理项目。2001年10月后,郑某某为扩大势力,攫取不法利益,注册成立嘉峪关市宏阳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以同乡和亲戚为纽带,网罗刑满释放和社会闲散人员,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大肆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牟取非法经济利益,逐步形成了以郑某某为组织领导者,其子郑某建为领导者,陈某生等7人为骨干成员,高某军等7人为积极参加者,朵某长等16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长期盘踞嘉峪关市,先后实施违法犯罪事实35起、违法行为9起,涉嫌行贿、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15个罪名,致7人轻伤、10人轻微伤,涉案财物达10亿余元,严重侵犯他人人身权利,使多名合法利益受损的群众不敢举报、控告,严重干扰、破坏多家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破坏了当地政治、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该案由省检察院指定临洮县检察院异地审查起诉。

编辑:李兆洲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我们

甘肃日报社每日甘肃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甘肃每日传媒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本网站所有的经营业务、内容更新和技术维护

本网举报电话:0931-8150196 举报邮箱:gansudaily@163.com 甘肃日报社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公示

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6212006001 ICP备案号:陇ICP备0500034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甘B2-2006000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编号:2806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