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是否担责?

时间:2020年10月29日 12:25 来源: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 苏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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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苏叶

  2018年8月21日,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靠右停车时,车辆右侧将同向步行至此的周某刮碰,致使周某受伤,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周某无事故责任。车辆的所有权人系徐某的儿子即被告刘某。

  法院认为,被告徐某驾驶机动车与原告周某发生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徐某应对周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被告徐某未取得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属于无证驾驶,根据保险公司提供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条款、投保单及投保人声明,能够证明该公司已就免责条款向投保人即被告刘某履行了提示说明义务,该免责条款对投保人发生法律效力,被告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限额内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对于原告周某超出交强险的损失,应当由被告徐某依法予以赔偿。最终,法院酌定由被告徐某按照80%的责任比例予以赔偿,由被告刘某按照20%的责任比例予以赔偿。

  现在,私家车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交通工具,朋友之间借车也不少见,但是,借车之后出了事怎么办?记者采访了甘肃正步律师事务所的李娜律师,从法律角度就这些问题进行分析解读。

  记者:车辆外借时发生事故,机动车所有人是否担责?

  李律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面四种情况,借车人也得承担法律责任:1.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3.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4.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记者:外借车辆应该怎样防范风险呢?

  李律师:车主要想不“背锅”,车辆借出前要做到几点,一要确保自己的爱车的正常行驶,不得将“带病”的车辆借与他人使用。如果车辆有故障应将情况如实告知借车人,无须碍于情面而怀着侥幸的心理将车借给他人。二要审查借车人的驾照。如发现借车人的驾照不合规定,要及时提醒对方,不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三要审查借车人有没有饮酒、吸毒等情况发生。如确认借车人存在上述现象,要劝慰其不得驾车,情节严重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简单来说就是车主要尽到审核义务,一定要确保“车没问题+借车人没问题”。

  李律师提醒,日常生活中,亲朋好友之间借个车救救急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维系了人际关系的同时,也不要忽视了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和义务。切记不可为了一时的面子,发生事后扯皮的事情。总而言之,车主们应本着对自己和他人负责的态度谨慎出借车辆!

编辑:李兆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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