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发布最新娱乐场所限流规定

时间:2021年01月19日 12:14 来源: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 张栎
0
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经济网  >  甘肃新闻

  甘肃经济日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张栎)近日,兰州市文旅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文化旅游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督查的通知》,成立四个督查组,开始对兰州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影剧院、歌舞娱乐场所(KTV)及市辖公共文化场馆进行“拉网式”督查检查。

  各督查组严格要求,实地检查文旅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同时要求文旅场所负责人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切实做好室内消毒、通风,做好扫码、测温、登记、戴口罩,严格执行场所最大75%承载量限流规定。

  从检查情况看,兰州市大部分A级景区、星级酒店、公共文化场馆、文化娱乐场所均能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但同时也发现部分文旅经营场所存在未按规定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对进出的消费人员扫码登记、体温检测、口罩佩戴等疫情防控工作执行不严格,对场所内各类设施设备消毒频次不够,对场所电梯乘坐人数未限流等问题,要求经营业主立即整改到位。

  记者了解到,仅近几日兰州市县两级文旅部门共出动433人次、车辆27台(次),检查网吧192家(次)、娱乐场所367家(次)、影院27家(次)、星级宾馆15家(次)、旅游景点39家(次)、旅行社57家(次)。

  兰州市文旅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严格执行市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和省文旅厅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提高工作针对性、科学性、有效性,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及时消除疫情防控隐患,确保全市文旅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安全有序。

编辑:李兆洲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我们

甘肃日报社每日甘肃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甘肃每日传媒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本网站所有的经营业务、内容更新和技术维护

本网举报电话:0931-8150196 举报邮箱:gansudaily@163.com 甘肃日报社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公示

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6212006001 ICP备案号:陇ICP备10200408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甘B2-2006000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编号:2806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