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税务: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激发税收执法新动能

时间:2021年01月19日 12:21 来源: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 通讯员 杨洁
0
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经济网  >  产业/行业

  甘肃经济日报酒泉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通讯员 杨洁)酒泉市税务局以“全面统筹、抓牢节点、创新模式”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三项制度”工作机制,将“三项制度”打造为酒泉市税务局依法治税工作的一张亮丽“名片”。2020年,市局法制科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建单位”,全市税务系统有2个单位被评为酒泉市普法教育基地,2个单位先后获得“全省税收法制基地”荣誉称号。

  酒泉市税务局按照“谁产生谁审核谁公示”的原则,明确执法信息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等职责,以规范的标准和格式公示执法信息,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全市税务系统共配备公示一体查询机13台,在政府网站开通税务工作模块7个,配置电子显示屏等其他辅助公开设备11个,公示平台公示信息6586条、音像记录信息65条、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件;公示执法主体权力和责任清单58个,公示涉及权责事项信息6183条。利用信息化手段,从规范文字记录、推行音像记录、强化数据分析三个方面入手,配备执法记录仪120台、硬盘矩阵柜8个、光盘档案柜8个,实现音像数据电子存储、介质存储双轨运行。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制定《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素清单》,采取“集中受理、初审派单、分类审核、限时反馈”的闭环式工作模式,对“严重影响纳税人权益、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或产生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的重大执法决定事项开展合法性、合理性集体审核,充分保障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规范性、可操作性。

编辑:李兆洲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我们

甘肃日报社每日甘肃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甘肃每日传媒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本网站所有的经营业务、内容更新和技术维护

本网举报电话:0931-8150196 举报邮箱:gansudaily@163.com 甘肃日报社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公示

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6212006001 ICP备案号:陇ICP备10200408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甘B2-2006000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编号:2806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