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拟对拥有的甘肃新普光体育设施制造工程有限公司等3户企业不良债权资产进行打包处置(详见下列表格),上述债权资产分别位于甘肃省白银市、定西市、庆阳市,现予以公告。具体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债权本息合计 |
本金 |
利息 |
代垫费用 |
孳生利息 |
保证人 |
1 |
甘肃新普光体育设施制造工程有限公司 |
652.68 |
500.00 |
15.54 |
0 |
137.14 |
甘肃西部华银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王利光、窦春燕 |
2 |
定西华冠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505.41 |
390.00 |
8.72 |
1.96 |
104.73 |
甘肃中启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付金山 |
3 |
庆阳一轩商贸有限公司 |
484.51 |
349.99 |
20.67 |
3.69 |
110.16 |
庆阳卓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罗峰、侯雨彤 |
合 计 |
1642.60 |
1239.99 |
44.93 |
5.65 |
352.03 |
注:
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债务企业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复利、罚息、相关费用等以原已签署的相关合同或法院裁判文书为准。2.本公告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为准。3.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主债权及担保债权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处置方式:按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财金〔2004〕41号)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置,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开竞价、公开拍卖等。
交易条件:要求买受人信誉好,有付款能力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定代表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定代表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意向购买者可登录华融网站(www.chamc.com.cn)查询或与有关部门接洽咨询;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
联系人:卜先生 谢女士
联系电话:0931-8506135 0931-8505199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魏先生 0931-8500288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武都路225号 邮编:730030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发布日期:2021年2月1日
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2021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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