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零时起—— 兰州将推广使用国Ⅵ(B)标准车用汽油

时间:2021年06月21日 09:57 来源: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 燕春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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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经济日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燕春丽)6月18日,记者从兰州市发改委获悉,为有效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兰州市自2021年6月30日零时起,将在全市范围内加油站(点)销售国VI(B)标准车用汽油。

  据悉,兰州市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供应符合国Ⅵ标准的车用柴油和国Ⅵ(A)标准的车用汽油。2021年6月30日零时起,将提前推广使用国Ⅵ(B)标准车用汽油。

  兰州市发改委要求,6月30日前,全市所有加油站(点)必须完成油品置换,并做好标识更换工作。国Ⅵ(B)标准油品开始全面销售后,市场监管、商务、公安、应急、交通、税务和生态环境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加强油品质量检测力度,严厉打击以次充好、掺杂使假、油品质量虚假标示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非标油、假冒伪劣油及私埋油罐、黑窝点、黑油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

编辑:刘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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