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有新变化

时间:2021年07月23日 08:49 来源: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 李明娟
0
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经济网  >  区域经济

  

  

  甘肃经济日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李明娟)7月22日,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新闻发布会,通报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修订制定的背景和主要内容。新修订的《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在条款内容和结构布局上进行了调整充实,由4章58条修订为7章81条,即总则、征收准备、征收实施、补偿安置、奖励及其他、征收直管公房和附则。对征收准备、征收决定、征收实施、征收补偿资料备案归档四个阶段的程序作了详尽规定。

  据了解,兰州市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的印发实施,进一步规范了征收与补偿行为,统一了操作程序和相关标准,有利于推进征收工作依法、阳光、有序开展。和原来的房屋征收政策对比,新修订的《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具有充分体现价值对等、公平补偿;保持政策相对稳定;注重两种补偿方式的平衡;更好地发挥奖励对征收的引导激励作用;提高临时安置费、搬迁费、提前搬迁奖金的标准;体现了对困难被征收人的照顾;突出依法征收、程序正当的要求等七个方面的变化亮点。

  新的实施办法首先将原有的普惠奖励调整到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奖励期限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搬迁交付被征收房屋的才能享受。体现了产权调换政策的延续性,平衡了货币补偿奖励与产权调换奖励。选择货币补偿的,非住宅房屋由原来的给予货币补偿金额10%的奖励,调整为10—20%的奖励。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房屋评估单价低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评估单价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套内建筑面积相等部分,给予不结算差价的奖励;奖励期限内提前搬迁交付房屋的,住宅房屋每户由原来的给予1至3万元的奖金调整为1至5万元的奖金;非住宅房屋每户由原来的给予1至5万元的奖金调整为1至10万元的奖金。被征收住宅房屋下落户人员中有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临时安置费在原基础上增加10%。被征收住宅房屋下落户人员中有持有《残疾证》的,临时安置费在原基础上增加30%。被征收住宅房屋下落户人员中有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持有《残疾证》的,临时安置费在原基础上增加40%。被征收人在征收中获得的补偿、奖励费用(除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外)免征个人所得税。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6年内,若户籍没有迁移的,其子女可在原被征收房屋片区内办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总的来说,奖励优惠政策既丰厚,含金量又高。

编辑:徐莉萍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我们

甘肃日报社每日甘肃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甘肃每日传媒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本网站所有的经营业务、内容更新和技术维护

本网举报电话:0931-8150196 举报邮箱:gansudaily@163.com 甘肃日报社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公示

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6212006001 ICP备案号:陇ICP备10200408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甘B2-2006000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编号:2806153

X
选择其他平台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