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需要承担哪些法律后果

时间:2021年08月16日 09:56 来源: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 苏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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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苏叶

  日前,北京野生动物园的一则官方声明引发网友热议,声明里称:“8月7日下午,有两家游客在北京野生动物园游览时因琐事发生纠纷,进而互相漫骂、撕打,并引起大量游客和附近动物的围观,经当地公安机关调解后双方和解。”

  据内部人士透露,双方撕打地点附近的动物们是第一次看到人类之间的打斗场面,令它们印象深刻,当晚部分动物家庭在兽舍内纷纷效仿,场面一度失控,在饲养员的耐心教育下,动物们知道了“打架不好,特别不好”。

  声明中提到的令动物们“印象深刻”“场面失控”的撕打和谩骂行为,其实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我们都知道打架不好,但打架需要承担哪些法律后果,有的人并不清楚。为此,我们邀请甘肃正步律师事务所的姜剑霄律师来解读打架的法律后果和成本。

  记者:打架是违法行为吗?

  姜律师:打架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调整范围。如果造成对方损伤,则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有组织、有预谋,则可能构成聚众类刑事犯罪。

  记者:打架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姜律师:需要承担行政处罚,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受害人同时可以主张民事赔偿。

  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所以,根据上述规定,将他人打伤的,如果被害人要求追究行为人责任的,公安机关是可以对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即进行罚款或最长十五天的行政拘留的。

  刑事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所以,根据上述规定,打架中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记者:什么情况下处行政处罚?什么情况下处刑事处罚?

  姜律师:打架打伤人并不一定构成刑事犯罪,一般是看被害人的受伤程度是否能构成轻伤。情节轻微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治安案件,应当承担治安处罚责任,也就是行政责任。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就会面临刑事处罚。

  记者:您能帮我们算一下打架的成本吗?

  姜律师:网上有一个打架成本的公式分享给大家,打架成本=5至15日拘留+500至1500元罚款+至少600元医疗费+心情郁闷+精神萎靡。

  轻微伤的打架成本=5日至15日拘留+500元至1000元罚款+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因拘留少挣的工资。

  轻伤的打架成本=3年以下有期徒刑+赔偿金+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因判刑少挣的工资。

  重伤的打架成本=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经济赔偿+社会及家庭严重影响。

  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打架的附加成本=民事责任费用(诉讼费+律师费+医药费+误工费)+公安机关留下前科劣迹+心情沮丧郁闷+名誉形象受损+家人朋友担忧+工作生意等遭受更大损失。要知道,一旦在公安机关留下前科记录之后,犯罪记录将伴随终生,今后个人甚至子女考公务员、参军、入党、出国、留学、就业都会受限制。

  姜律师提醒,打架的后果,轻则违反治安管理法,重则违反刑法,不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并且犯罪记录也会被记入档案,影响未来的就业和生活。因此大家在遇到纠纷和矛盾时,要理性解决,不要冲动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编辑:刘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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