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时间:2017年11月06日 09:07 来源: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吕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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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2020年市州政府所在城市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

  本报兰州讯(记者吕霞)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甘肃省“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依据《规划》,我省将逐步落实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制度,2020年实现市州政府所在城市全覆盖,同时新建道路、公共交通设施、建筑物、居住区等无障碍率达到100%,城市60%以上的社区和农村40%以上的社区具备老年宜居社区的基本条件。

  《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我省将进一步落实老龄工作经费,各级政府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老年人口增长情况,建立稳定的老龄事业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省级福彩公益金以不低于60%的比例投入养老服务业。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入老龄事业,倡导社会各界对老龄事业进行慈善捐赠,形成财政资金、社会资本、慈善基金等多元结合的投入机制。要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到2020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7%,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7%以上。实现各项社会保险一卡通全覆盖。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制度保障范围。

  《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省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统筹地区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本报销比例原则上保持在75%左右,实际报销比例达到60%左右。逐步将老年慢性病纳入医疗救助范围。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支持设立以护理型床位为主的医养结合服务机构,争取“十三五”末护理型床位达到养老床位总数的30%。同时,全省将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到2020年,全省养老床位达到每千名老年人35张以上,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农村互助老人幸福院覆盖60%的行政村和100%的贫困村。“十三五”末形成城镇15分钟养老服务圈。

  《规划》提出,全省要对民间资本兴办养老机构废除不合理前置审批条件,并采用“先照后证”的简化程序办理。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建立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正常增长机制,适时扩大补贴范围、提高标准。逐步落实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制度,2020年实现市州政府所在城市全覆盖。鼓励兰州城市轨道交通参照公交车优待办法对老年人给予优待。利用信息化技术,推广“一按灵”等紧急呼叫系统,建立老年人家庭、基层社区和专业救援机构快速响应机制。

编辑:郝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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