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实施意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时间:2018年08月03日 08:30 来源: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 吕霞
0
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经济网  >  甘肃新闻

  本报兰州讯(记者 吕霞)近日,省委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全省要使政治坚定、奋发有为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鼓励,使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

  全省要坚持在扶贫一线考察识别干部。激励干部到扶贫一线建功立业。把脱贫攻坚一线作为培养锻炼、考察识别、提拔使用干部的主战场,使更多的优秀年轻干部在脱贫攻坚中成长成才。要从省直部门选派正处级或副厅级干部到贫困县挂任党委副书记,从省直、市直机关遴选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贫困乡挂任党委副书记,专门负责脱贫攻坚工作。对脱贫攻坚期间表现特别优秀、实绩特别突出的贫困县党政正职,可提拔担任上一级领导职务,如期完成任务且表现突出的,予以重用。新提拔进入县乡党政领导班子和县直部门班子的,要优先考虑在第一书记岗位上表现突出的干部。对下派到脱贫攻坚一线挂职和驻村帮扶的干部,表现突出的要及时提拔使用。对作风漂浮、违反纪律、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扶贫干部,要严肃处理,做到问事必问人、问人必问责、问责必到底。

  《意见》提出,全省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把脱贫攻坚、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崛起等作为考核评价的重点,改进年度考核,推进平时考核,构建完整的干部考核工作制度体系。坚持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治庸治懒、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使政治坚定、奋发有为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鼓励,使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对扶贫成效考核排名靠前的贫困县进行通报表扬,党政正职优先提拔。年度考核优秀的市州和省直部门、省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按20%的比例确定优秀名额,在干部提拔使用、后备干部调整补充中予以倾斜。对受到党中央、国务院通报表扬或单项工作受到全国通报表扬的,予以表彰并在年度考核中加分。对完成省委、省政府重点任务成绩突出的,及时表彰奖励。对考核基本称职的,进行诫勉谈话或组织调整;对考核不称职的给予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 

编辑:关颖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我们

甘肃日报社每日甘肃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甘肃每日传媒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本网站所有的经营业务、内容更新和技术维护

本网举报电话:0931-8150196 举报邮箱:gansudaily@163.com 甘肃日报社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公示

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6212006001 ICP备案号:陇ICP备0500034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甘B2-2006000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编号:2806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