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追溯补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元85%报销政策”

时间:2018年08月06日 08:32 来源: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 王耀
0
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经济网  >  甘肃新闻

  本报兰州讯(记者 王耀)近日,省医改办、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对2018年1月1日至6月1日前符合“10元85%报销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追溯补偿,由大病保险商业经办机构按照医疗保障政策,落实追溯补偿工作。

  “10元85%报销政策”就是2018年我省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出台的一项健康扶贫医疗保障政策,是将2018年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新增的20元中的10元,用于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达不到大病保险条件,当次实际补偿比低于85%的部分 ;或者经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达不到医疗救助条件,当次实际补偿比低于85%的部分进行补偿。该项惠民政策在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各项医疗保障政策的叠加实施,发挥政策合力,切实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从2018年 1月1日起,我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10元85%报销政策”,追溯补偿时间以患者出院日期和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就诊日期为准。2018年7月底之前由相关部门提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自2018年1月1日起患者医疗费用结算数据。 

编辑:关颖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我们

甘肃日报社每日甘肃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甘肃每日传媒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本网站所有的经营业务、内容更新和技术维护

本网举报电话:0931-8150196 举报邮箱:gansudaily@163.com 甘肃日报社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公示

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6212006001 ICP备案号:陇ICP备0500034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甘B2-2006000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编号:2806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