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村医转为乡镇卫生院临聘职工

时间:2018年11月07日 10:06 来源: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 王耀 苏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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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3月底前全省村卫生室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

所有村医转为乡镇卫生院临聘职工

  本报兰州讯(记者 王耀 苏叶)11月6日,省卫生健康委下发通知,要求明年3月底前,全省所有村卫生室作为乡镇卫生院的派出机构,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不再为独立法人单位,只设立负责人,村卫生室与乡镇卫生院合为一体,实现行政、业务、人员、药械、财务、绩效考核“六统一”。

  通知明确,要科学合理设置机构。每个行政村设置一个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村可不设村卫生室),以前一个行政村设置多个村卫生室的,要通过整合或改为分室等办法解决。严格乡村医生配置和准入,原则上每千人配备1名合格的乡村医生,新进入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医学毕业生,取得执业资格,并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尚未配备村医的村卫生室,实行乡镇卫生院派驻具有执业资格的人员到村卫生室工作。严格执行乡村医生60岁退休制度,到龄即办理退出手续。

  通知要求,所有村医与乡镇卫生院要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身份由个体转变为乡镇卫生院临聘职工,即乡聘村用。对在村卫生室工作年限较长、业务水平高、群众反映好且取得执业助理及以上执业资格的在岗村医,在乡镇卫生院招考正式在编工作人员时给予适当加分,优先录用。严禁村卫生室私自采购药品,加价销售,严禁村卫生室违反规定输液。

编辑:郝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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